根据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、《普洱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》(普院〔2020〕12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普洱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〉的通知》(普院﹝2018〕40号)、《云南省教育厅厅属高校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(暂行)》(云教人﹝2012﹞62号)、《普洱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》(普院﹝2020﹞97号)以及《普洱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履职(绩效)考核工作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27名教师(在编12人,编外15人),经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,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,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履职(绩效)考核结果公示如下:
考核优秀:过娜平 郭晓玲 杨梦姣 张恒瑞 苏罗密
其余22名参与考核的教职工考核为合格。
根据学校考核工作方案要求,科级、处级领导干部由学校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;根据辅导员管理工作要求,辅导员在学生处考核。
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。联系电话:0879—2302443
人文学院
2023年12月4日